“偷点食品能有多大事?”揭阳公安连破三案严正警示:勿以恶小而为之,“小偷小摸”也难逃法网。
揭东分局
磐东派出所2天连抓2名“小贼”
3月17日,磐东派出所接群众报称辖区一超市失窃。接报后,民警马上展开调查,迅速锁定嫌疑人郑某,并依法将其传唤调查。
经查,17日10时许,郑某在某超市购物时见出口处无人看守,遂趁工作人员不备,从生鲜肉柜取走猪肚、猪心各一个,装入购物袋后径直离开。本以为只是占点“小便宜”,殊不知这一行为已触犯法律。目前,郑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。

2月21日16时许,市民刘先生报称,其三轮车上的物品被盗。辖区磐东派出所经不懈走访调查,锁定了一名案发时段在周边活动的嫌疑男子。3月18日,嫌疑男子刘某被传唤调查。
经审查,刘某交代,案发当天其路过见事主三轮车上存放有食品,突起贪念,上前翻找窃走了车上的现金和食品。
目前,刘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。

榕城分局
近日,进贤门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,快速破获一起盗窃案。
3月17日1时许,派出所接群众报警,称发现一名男子形迹可疑,疑似正在实施盗窃。民警迅速赶至现场,将可疑男子许某控制并依法传唤调查。
经审查,许某如实交代了其闲逛过程中发现一沿街商铺看护不严,趁店主不备潜入店内盗窃食品的违法事实。
目前,许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