君子爱财,需取之有道,但此道非彼“盗”,勿因一时贪念走上犯罪歧途。
1月3日,揭阳警方先后侦破3起盗窃案,3名涉盗嫌疑人落网。
揭东分局
“你好,110!有人到我店里偷衣服被我当场抓住......”
1月3日晚,磐东派出所接110指令:辖区一服装店店主报称店内抓获一小偷,请马上前往处置。民警迅速到场将涉盗嫌疑人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。
经了解,该服装店店内衣服近期时常丢失,店主查看监控视频发现熟客林某有盗窃嫌疑。1月3日晚,林某到服装店再次作案时被店主当场抓获。
到案后,林某如实供述了其利用与店主比较熟络之便,多次借试衣盗窃心宜衣服的犯罪事实。
目前,林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普宁市局
2025年12月31日,城东派出所接陈先生报称,其电动车被盗。民警马上展开调查并锁定嫌疑人李某。2026年1月3日,民警将李某抓获归案,追回被盗电动车1辆。
经查,2025年12月29日凌晨,李某闲逛物色作案目标时,发现一店铺门口一辆电动车车钥匙没拔,遂趁四周无人将车盗走。
目前,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揭西县局
1月1日,棉湖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称:其存放在宿舍床下的现金“不翼而飞”。经缜密侦查,民警迅速锁定涉盗嫌疑人梁某,并于1月3日在汕头市将其抓获。
经审,梁某对其2025年12月30日凌晨,到事主宿舍借用吹风筒时,无意间发现事主压在床铺下的现金,心生贪念将现金盗走供己日常消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目前,梁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